2009-12-27

墨西哥城立法承認同性婚姻

【2009-12-27/大公網訊】墨西哥城議會通過立法,賦予同性戀婚姻全部法定婚姻權利,該城也成爲天主教勢力强大的拉美地區首個通過類似立法的首都城市。

新法律在該城2006年允許同性戀者聯姻的法律基礎上更進一步,允許同性「夫婦」享有同其他家庭一樣的社會保險福利以及共同貸款權利。

同時,受左翼力量主導的墨西哥城議會還在最後時刻克服保守派的反對意見,允許同性「夫婦」收養小孩。

立法通過後,墨西哥城同性戀活動人士歡呼雀躍。一些男、女同性戀者擁抱、互吻、揮舞著象徵同性戀權利的彩虹旗幟。

市議會的左翼社會民主黨議員David Razu對路透說:「我們結束了人們對同性戀這一社會群體的孤立和鄙視,給予了他們充分的婚姻權利。」

美國和歐洲的幾個城市已允許同性戀婚姻,現在墨西哥城站在了拉美地區同性戀合法化的最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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